1990年1月18日,省计经委以《关于省经营性基建投资拨给省建设投资公司管理的通知》(冀经基〔1990〕49号文件)将矾山磷矿投资1500万元,邮电通讯工程投资900万元划转公司作为经营基金管理;
1990年2月12日,河北省计划经济委员会以《关于印发<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章程>的通知》(冀计经〔1990〕101号)文件,印发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章程,明确公司“是省政府直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,从事固定资产投资开发和经营活动,是具有法人地位、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”,公司的宗旨是“按照地方经济发展战略、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等宏观调控措施的要求,在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指导下,运用市场机制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开发、经营和管理,提高投资效益,促进河北省经济不断发展”;
1990年3月,公司在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注册,领取营业执照,注册资金2400万元;
1990年8月,为落实公司基金来源,公司搜集整理34项基金报省政府领导批示,在叶连松同志的指示下,省政府李文藻、郑萌远、郭兰玉、赵景才四位副秘书长和省计经委曹金章代主任召集有关部门议定,省固定资产投资基金暂由以下六项基金组成:1.预算内省统筹建设投资;2.能交基金省留成部分;3.历年“拨改贷”投资收回的本息;4.省电力建设基金;5.历年基建结余回收基金;6.科技开发基金,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报叶连松同志;
1990年11月,省政府决定,黄壁庄电厂一期工程投资通过我公司办理,省集资办电办公室将1700万元电力基金划拨我公司;
1990年12月,经党员大会选举,省计经委机关党委批准,公司正式成立党支部,李荣跃同志任支部书记;
1990年12月20日,秦皇岛热电厂一期2×200MW发电机组工程开工建设;
1990年12月25日,省计经委党组任命王永忠同志任副总经理;